2007年12月23日 星期日

自然法



自然法
natural law

科學哲學中,指的是普遍性的陳述,此一陳述對自然事件的過程,加以描述並且解釋、或著在描述與解釋擇其一(比如說牛頓運動定律);在法理學政治哲學中,這是指共通於全部人類的權利與正義的體系,此一體系是從自然,而非社會的規則,或實證法中,所推衍出來。這個概念能夠追溯到亞里斯多德,他認為,「自然上是正當的」並不總是都等同於「法律上是正當的」。斯多噶派(參閱Stoicism)、西塞羅、羅馬法的法學者、聖保羅聖奧古斯丁格拉提安聖托馬斯‧阿奎那鄧斯‧司各脫奧坎蘇亞雷斯等人,也都以某種形式主張自然法則的存在。在現代時期,格勞秀斯霍布斯則從「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加以演繹,構告出自然法的體系,而繼之以社會契約論洛克則將自然狀態描述為社會奠基於自然法的狀態。盧梭則假定,孤立的野蠻人善良有德,並且受到生物自我保存之本能與同情心的激勵。「獨立宣言」則在引用平等以及其他「不可讓度的」權利為「不證自明」之前,只簡短述及「自然的律則」。法國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則主張,自由、財產權、安全以及對抗壓迫,是「法令所不能更動的自然權利」。



哲學
philosophy

基本信念、運用於表達相關信念的基本概念分析等範圍的評論檢視。哲學亦被定義為反映人類經驗的多樣性,或對所探討的人類極至關懷主題予以合理的、方法的及系統的考量。哲學需求為許多歷史文明之智慧歷史中心要素。將訓練定義達成一致是極困難的,但這亦部分反映了哲學家們通常都來自不同領域及其意欲對不同經驗範疇提出見解的現象。世界偉大的宗教均創造出影響深遠的應用哲學學派。西方哲學家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伯克來(George Berkeley)及齊克果(Soren Kierkegaard)將哲學視為捍衛宗教,和消弭唯物主義(materialism)與唯理論(rationalism)反宗教錯誤的方式;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笛卡兒(Rene Descartes)及羅素(Bertrand Russell)等哲人則為重要數學家,他們對現實的觀點和知識深受數學所影響;柏拉圖、霍布斯(Thomas Hobbes)和彌爾(John Stuart Mill)所關注的主要是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前蘇格拉底、培根(Francis Bacon)與懷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等諸多學者則是以自然界的實體組成物為理論起點。其他哲學領域尚包括美學、認識論、道德論、邏輯、形上學(metaphysics)、心靈哲學及哲學人類學(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多元論
pluralism

在形上學中與一元論(monism)相對的信條。一元論者如巴門尼德(Parmenides)、斯賓諾莎及黑格爾維繫了真實僅包括單一基本要義,多元論者則力陳真實包括了許多不同類型的多樣實體,且不同事物要比單一個體來得更顯著且重要。詹姆斯(William James)尤其於著作《多元宇宙》(A Pluralistic Universe, 1909)中提出其以實際經驗為依據的特質,試圖讓思想家留心事物的變化性、多樣性、與他者的關聯及於世間尚未完成的特質。



實踐理性
practical reason

由理性原動力引導、運行的理性能力。在康德(Immanuel Kant)的道德哲學中,它被定義為依據原則(如概念法則)而行動的理性能力。與倫理直覺主義者不同, 康德從不認為純粹理性是以直覺感知特別行動或道德原則的正當性,對他而言,純粹理性的本質是正規的而不是物質的,是正規原則的架構而不是特定規範的來源,這即是他特別強調自己首次制定的絕對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原因。由於缺乏洞悉道德研究領域,人類僅能自問他們所提議該做的事是否符合正規法律規範,意即所有處於類似境遇的人的特質都必須是相同的。



語用學
pragmatics

語言學(linguistics)與語言哲學(philosophy of language)的分支,研究語言表達和使用者間的關係。通常被認為與句法(syntax)和語義學(semantics)相對,為研究支配意義表達以完成溝通行為的用語規則和慣例(參閱speech act theory)。語義學與語用學之間的差異,在於反映由說話者所使用的嚴謹文學用語(語義學研究範圍)和特殊狀況下用語(語用學研究範圍)之間的不同。反語和隱喻則區別了句法的文學意義及特殊表達句法的意義兩者間的歧異。



神之恩寵
prasada

印度教裡指奉獻食物予神,之後將之分送予膜拜者,而收受的膜拜者會將其視為神所賜予的恩惠。神之恩寵見於寺廟儀式,在當中提供供品予如黑天(Krishna)等諸神,儀式結束後將供品分予僧侶;亦見於自家所設的神龕,先供奉供品予神,之後將之分送予家庭成員




quality

在哲學上指的是應用於事物的單一特質,與應用於成雙或三者以上的關係(relation)相對。這個概念是由伽利略(Galileo)及洛克(John Locke)所開發,將質區分為主要及次要兩方面,激發了現代科學家揭示未受支援的感覺所傳達關於實體內在特質的錯誤或不完整訊息。物理現象的數學闡釋則似在指出多數感覺訊息或許對實體知識無所貢獻。在這個觀點裡,形狀、數量、運動等為主要質,是由數學所描述的事物真實特質,而臭味、口味、聲音、色彩或溫度等則為次要質,僅只存乎於人類意識而不屬於事物本體。



理性心理學
rational psychology

形上學的訓練,試圖藉由先驗理由確定人類靈魂的本質。在佛爾富(Christian Wolff)的形上學的區分裡,理性心理學為包括以「特別形上學」(special metaphysics)為首的三種訓練之一(其餘兩者為理性宇宙論〔rational cosmology〕及理性神學〔rational theology〕)。康德在他的《純理性評論》(Critique of Pure Reason)中對理性心理學的自負有一番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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