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4日 星期一

二元論





二元論
dualism


在哲學中,指以兩類最基本的原則(有時是相互抵觸的,有時是相互補充的)分析認識過程(知識論的二元論),或者解釋所有現實或其主要方面(形上學的二元論)。知識論的二元論包括︰存在和思維、主觀和客觀、感覺和事物等。形上學的二元論包括︰上帝和世界、物質和精神、身體和心靈、善和惡等。二元論和一元論多元論都有所不同。一元論只承認一種原則,多元論則援用兩種以上的基本原則。瑣羅亞斯德教摩尼教是宗教二元論的最佳例子;東亞的陰陽理論也是屬二元論。





公理方法
axiomatic method


邏輯學中的一種程序。通過這種程序,一個完整體系(例如︰一門科學)按照特定規則形成。這些特定規則是從某些基本命題(公理或公設)出發,以邏輯演繹法制定的。這些基本命題由幾個基本詞構成。對於這些詞和公理可以任意地下定義和構詞;否則,也可以按照一種模式來產生,這種模式中存在著對於它們真實性的直觀證明。公理化體系最早的例子是亞里斯多德的三段論(Syllogistic)和歐幾里德的幾何學。20世紀初,羅素和懷德海試圖使所有的數學以公理的方式成為正式定形。學者們甚至用這種方法來處理經驗科學,如伍傑(J. H. Woodger)的《生物學中的公理方法》(The Axiomatic Method in Biology, 1937)及心理學方面的赫爾(Clark Hull)的《行為的原理》(Principles of Behavior, 1943)。





公理
axiom


在數學或邏輯上,公理是不可論證的第一原理或規則,是普遍為人接受的真理,因為它天生的優點或是因為它的不證自明。一個例子是︰「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在同一時候和同一方面既存在又不存在」。在現代,數學家往往把公設和公理這兩個詞作為同義詞使用。有人建議將公理這個術語用於邏輯的公理,而將公設用於據以定義特定數學學科的邏輯原理以外的那些假設或第一原理。





價值學
axiology


價值的哲學理論。價值學研究最為廣義的善或價值。杜威(John Dewey)在《人性與行為》(Human Nature and Conduct, 1922)和《評價論》(Theory of Valuation, 1939)中區分了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亦即作為方法的善和作為目的的善。在標準道德中,尤其是在結果論中,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的區分非常重要。本身就有價值的事物具有內在價值(如享樂主義者的快樂),如果只有為其他具有內在價值的事物服務才有價值的事物則具有外在價值(如紙幣)。





杜威 (1859~1952)
Dewey, John (1859~1952)


美國哲學家、心理學家和教育家,是實用主義(pragmatism)哲學派的創立者之一,也是實用心理學派的開路先鋒,並且是美國教育促進運動的領袖。1884年獲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哲學博士學位。之後到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執教十餘年,然後轉往芝加哥大學(University of Chicago)任教。杜威受到霍爾(G. Stanley Hall)和詹姆斯的影響,發展出一種知識工具論,認為思想是一種工具,用來解決所遭遇到的問題。相信用現代科學的實驗方法可望解決社會和倫理方面的問題,他還把這種觀點應用到民主和自由主義的研究上。他認為民主提供機會給公民去作極大的實驗,並促進個人成長。教育方面最有名的著作是《學校與社會》(The School and Society, 1899)、《孩子和課程》(The Child and the Curriculum, 1902),強調孩子的興趣,並用教室來從思考和體驗之間促進相互影響。他在芝加哥創建實驗學校來測試他的理論。杜威在心理學方面的工作集中在整個有機體努力去適應環境的問題。1904年杜威進哥倫比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任哲學教授。1925年出版其經典之作《經驗和自然》(Experience and Nature)。





利他主義 (1801~1900)
altruism (1801~1900)


一種將他人之善作為道德行為目標的倫理學的行為理論。這個詞是由拉丁文而來,意指「他人」,為實證主義創始人孔德(Auguste Comte)在19世紀創造的,一般被方便地用作利己主義(egoism)的對立面。作為一種行為理論,它的根據充分與否要視對於「善」的解釋而定。假如「善」被認為是快樂和沒有痛苦,或者幸福被作為生活的目標,那麼多數倫理學家都認為有道德的行為者有責任促進他人的快樂和減少他人的痛苦。





不二論
Advaita


(梵語意為「非二元論」〔Nondualism〕)吠檀多(Vedanta)各派中最有影響的一派。起源於西元7世紀的思想家喬荼波陀(Gaudapada)對《蛙氏奧義書》(Mandukya Upanishad)注釋的一部書。他在大乘佛教的空觀哲學上建立一套理論,認為並不存在二元性。人們的心靈無論是醒著還是在做夢,都在「幻覺」中活動,只有非二元性(不二論)才是終極真理。個人的自我或靈魂並不存在,存在的只是「」(atman,世界靈魂〔all-soul〕)。8世紀的印度哲學家商羯羅(Sankara)進一步發揮不二論的論點,認為奧義書(Upanishad)教給人們的是(Brahman)的本質,梵是真實的,而世界是虛妄的。任何變化、二元性或多元性都是一種幻覺。不二論的著作十分浩繁,現代印度思想仍然受其影響。





原子論
atomism


廣義地說,「原子論」這個詞是指一種用固定不變的粒子(或單元)組成的集合體的觀點來解釋複雜現象的學說,因而實質上是一種分析的學說。它的三個特性是:原子不可再分割;原子之間僅在大小、形狀和運動方面有定量的不同;只有在並列時才會結合。原子論常與實在論(realism)和機械唯物主義(mechanism)有關,日常所見的物質性質的變化只是原子組態的改變,原子本身則永遠不變。原子論與整體論(holism)的不同在於它藉助整體的各組成部分的差異和它們的位形來解釋整體的可觀測的性質。





辯證唯物主義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一種以馬克思(Karl Marx)、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和後來的普列漢諾夫(Georgy Plekhanov)、列寧(Vladimir Ilich Lenin)、史達林(Joseph Stalin)等人的著作研究現實的哲學方法,為共產主義(communism)的正式哲學。認為一切現象都是不以人的感覺為轉移的客觀存在,現實可以歸納為物質。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唯物主義(materialism)意味著可以感覺的物質世界有獨立於思想和精神的現實性。他們不否認思想或精神過程的現實性,但認為觀念只是物質環境的產物或反應。他們的辯證法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來自黑格爾(G. W. F. Hegel)。辯證法認為事物都處在運動和變化中,是互相聯繫和互相影響的。強調人的認識是辯證發展的,是從社會實踐活動的進程中獲得的。人們只能通過他們同事物的實際接觸獲得對於事物的認識,形成與他們的實踐相符合的觀念;而且只有社會實踐才能檢驗觀念(從而檢驗真理)是否符合實際。馬克思和恩格斯並沒有對辯證唯物主義作系統的闡述,他們主要是在論戰過程中表明了他們的哲學觀點。





決定論
determinism


一種哲學理論。主張一切事件,包括人類的決定,完全受先前存在的原因決定。傳統的自由意志問題(free will problem)來自一個疑問:道德責任符合決定論的真理嗎(參閱compatibilism)?拉普拉斯(Pierre-Simon Laplace)在18世紀制定了這個題目的經典公式。在他看來,宇宙的現狀,乃是它的先前的狀態的結果,也是隨之而來的狀態的原因。假如一個心靈,在任何特定的時刻,能夠知道在自然界中活動的一切勢力,以及它的所有組成要素的相應地位,它從而就會確然知道每一個東西的將來和過去,不論它的大小。





義務倫理學
deontological ethics


一種倫理理論,主張一種行為的道德對錯是根據行動的內在本質而非根據其結果性質來評斷(如結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所主張)。義務倫理學認為某些行為不管其結果如何,在道德上至少本身就是錯誤的,如說謊、破壞約定、懲罰無辜者和謀殺。諸如「為義務而義務」、「美德是它本身的酬報」和「哪怕天塌下來,也 要履行正義」等說法都是描述這種倫理學的。由於它的中心原則在於一個行為要符合某種規則或規律,所以被稱為是形式主義的。最有名的傑出義務倫理學家是康德





巨匠造物主
Demiurge


哲學上指製造並安排物質世界的次要神祇。柏拉圖(Plato)在他的對話體著作《提麥奧斯篇》(Timaeus)裡使用了這個名詞,謂巨匠造物主利用原先存在的混沌作材料,生產出世界上一切物質的東西。這個名詞後來被某些諾斯底派(Gnosticism)人士所採用,他們根據他們的二元世界觀認為,巨匠造物主是邪惡力量之一,他創造可鄙的物質世界,完全與聖善的至尊上帝相異相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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